浅谈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

发布日期: 2014-05-21 点击次数: 782

一个领导干部,无论处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都负有反腐倡廉的责任。总的来说,要负起五个方面的责任。

一是组织领导责任。一些领导干部以为反腐倡廉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认为自己没有权力查案子,怎么组织领导反腐败?这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缺乏正确理解。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同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考核,一并奖惩,使反腐倡廉工作同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二是改革治本的责任。要努力完成党委、政府已经确定的反腐倡廉改革和治本的任务,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积极探索自身业务工作中通过改革遏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路子。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预防腐败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要确立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制定出台新的政策,都要把反腐倡廉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对是否能够防范腐败进行论证。在执行政策和决策时,要及

三是廉洁自律的责任。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对象,是因为领导干部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对自己负责,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是对家庭负责,不要造成家庭悲剧;更是对党对国家负责,不要因个人小利而坏了党和国家的大事,辜负党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我们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古人尚知先“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应该以身作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四是管理、教育、监督下属干部的责任。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和领导者治党不严,甚至党不管党。只重视管业务,管工作,而忽视甚至放弃对下属的思想教育、组织管理和行为监督。有的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甚至在问题已经很严重时还麻木不仁,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严是爱,纵是害。作为领导干部,既要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更要对自己管辖下的人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也就是爱护干部、培养干部的责任。要坚持从基础工作抓起,抓好对干部的日常管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苗头,早打招呼,及时提醒,话要超前说,要求超前提,教育超前抓。

五是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不仅对自己、对家属子女、对社会都有好处。家庭观念、父子之情、朋友之谊,亲情、爱情、友情人皆有之,共产党人也不例外,但作为领导干部,决不能以感情代替政策,为友谊放弃原则。一方面绝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另一方面不支持、纵容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做违反政策规定、谋取非法利益的事,自觉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自尊自立自强,合理合法做事。